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有效军队药品专业技术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撤销其检验资格:(一)违规收取检验费用;(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