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三条有效对军队单位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罚,由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权限作出决定;撤销许可、吊销许可证或者批准证明文件的,由原批准、发证的部门作出决定。地方单位和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