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相关许可:(一)不符合条件而批准进行军队特需药品、医疗机构制剂临床试验;(二)不符合条件而颁发军队特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医疗机构制剂批准证明文件;(三)不符合条件而颁发军队特需药品生产与配制许可证、军队药材供应许可证、军队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