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家庭教育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