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协同第四十三条有效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安排的寄养家庭、接受救助保护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