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第四章 学校指导第二十八条有效学校、幼儿园应当了解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