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三章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第二十六条有效代表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组织安排的视察活动时,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同有关国家机关联系,及时作出安排。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其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