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数据相关技术知识、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数据认知和应用水平,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数字技能。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