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林草资源、河湖管理保护的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管理保护效能。

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