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林长制河湖长制条例/第三章 保障机制第二十二条有效建立林长制、河湖长制智能管理机制,市、县级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和完善林长制、河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为实施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及相关管理提供智能化服务。地方法规 · 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