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第十三条有效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对高危孕妇或者患有其他疾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孕妇,予以医学指导,进行重点监护。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