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轨道交通工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轨道交通建设依法使用地下空间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对上方和周围已有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的影响,保障其安全。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7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