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发现原有地下管线埋设的位置不明或者不准确时,未及时报告的,由市政工程设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