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第六章 集体合同的监督与争议处理第四十条有效用人单位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26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