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进入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采集血样、卵子(蛋)、精液、胚胎、基因物质等遗传材料的,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