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受水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配套工程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