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为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提供网络传输服务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视频图像信息传输的安全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安全、稳定运行,维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