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三十五条有效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实际,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融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为符合条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6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