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河长湖长未按照要求履行职责的,上级河长湖长或者河长制办公室可以对其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