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跨行政区域河湖所在地的河长湖长应当组织建立河湖联防联治机制,推动区域协同治理、联合执法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河湖长制相关成员单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建立和完善河长制办公室、河湖长制成员单位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协作机制,依法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推动完善涉河湖公益诉讼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建立健全河湖长制与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联动机制,推动河湖管理保护与网格治理相结合。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