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家庭教育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家庭教育服务规范,配备具有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或者相关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提升其业务素质和能力,依法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家庭教育服务有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成员合法权益,组织成员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相关培训。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