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墙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需要利用西安城墙拍摄电影、电视、广告和其他音像资料或者举办大型活动的,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西安城墙管理机构应当对拍摄单位和举办者的活动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