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西安城墙管理机构应当统筹规划西安城墙的合理利用,发掘西安城墙文化内涵,鼓励发展相关文化产业,防止过度开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西安城墙进行生产经营等活动。

地方法规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