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条

有效

本市推进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农村公路的技术条件应当与国家和本市对农村客运、物流发展的要求相匹配。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