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四十四条有效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调整的,应当及时变更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志;需要绕行的,还应当标明绕行路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