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经营和使用以及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的管理。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