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改建、扩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建设单位必须组织修建临时通行道路。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