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高速公路特别规定第五十三条有效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和保护财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勘查事故现场、处理交通事故、维持交通秩序,并通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进行车辆救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负责现场调查,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处理路产损失。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