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第三章 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本市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制度创新优势,为“中国洋山港”国际船舶登记提供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