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第三章 航运服务体系建设第二十二条有效本市支持主基地航空公司打造航空运输超级承运人,鼓励各类航空运输企业差异化发展航空服务产品。本市提升国际航空转运功能,推动优化航权、时刻、空域等资源配置,提高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鼓励航空运输企业结合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特点,优化运力结构,加强与海外仓的物流服务网络对接,提高服务跨境电商的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