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