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目标,围绕枢纽门户功能升级、辐射引领能力增强、科技创新驱动有力、资源配置能级提升,制定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推进建设的战略部署、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