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司法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两名以上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

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向本机构以外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进行咨询。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