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引导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和研究人员开展对外话语体系研究,增加高质量话语供给,形成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

鼓励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机构、新型智库与理论媒体组成话语创新共同体。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