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粮食收储企业推广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适用装备和生态储粮技术,实现粮库自动化、智能化管理。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