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三十六条有效支持特色粮食基地建设,培育名特优粮食品牌,强化粮食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推进粮食质量追溯管理,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