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专利意识,为促进专利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