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计量器具第七条有效经营者应当配置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经营者对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其计量准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