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八章 保障和监督第七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省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信息技术产品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等的优惠政策,并为相关组织、个人提供畅通的办理渠道。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4日第七十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