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会同萍乡市人民政府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合作,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成因、溯源、防治技术以及管控策略等环境问题的联合科研,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能力。地方法规 ·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