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本市建立济南都市圈矛盾纠纷预防和多元化解机制,对跨行政区域、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联合开展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