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捐赠、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持和救助。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8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