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计划生育公益金。计划生育公益金由政府拨款、民间捐资、社会捐赠、国际捐赠等资金组成,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持和救助。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