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开发区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开发区信息统计体系,加大数据共享应用,为统计工作提供保障。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