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开发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加快数字经济园区建设,推动开发区产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数字技术赋能实体经济,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