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产业发展第二十一条有效支持开发区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为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集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