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支持开发区发展科技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为开发区的生产经营和创新创业活动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培育生产性服务业集群。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