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五章 绿色生活第三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有序开展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动建筑光伏一体化和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