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鼓励和支持新建建筑采用绿色建材,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建筑,推进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工地扬尘。

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