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章 防治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生产、销售、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产品。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禁止使用纳入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产品目录的产品。地方法规 ·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