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黄帝陵保护条例/第三章 传承与利用第二十三条有效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将黄帝陵文化保护传承标志、标识和艺术表现方法等,以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等方式加以保护。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4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