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水产养殖尾水污染防治规定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违法设置排污口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规定处理。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